Workflow
开开实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规定 [1] - 权益变动前,开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6.51%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国资经营公司合计持股28.98%,为公司控股股东 [2] - 权益变动后,开开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增至32.00%,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4.2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4] 发行方案及审批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决议,包括发行条件、种类、面值、方式、时间、对象、价格、数量等 [3] - 发行方案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910号) [3][4] - 公司关联股东在审议发行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3] 认购协议及后续事项 - 公司与开开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具体内容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4] - 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股东大会已批准免于要约收购 [4] - 控股股东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文件详见公司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5]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信息 - 开开集团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7.7923亿元,主营服装、百货、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2] - 国资经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2.562亿元,主营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及管理 [2] - 两家公司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均披露于公告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