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规则以完善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和权限,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1][2] - 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2]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任[3][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违反《公司法》规定、控股股东兼职、被监管机构处罚或立案调查等[4] - 任职期间出现禁止情形的需在1个月内离职,否则公司解除职务[3] 总经理职权范围 - 职权涵盖生产经营管理、年度计划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基本制度拟定及高管提名[7] - 可审批经营计划内开支,关联交易权限为自然人30万元、法人300万元或总资产0.1%以下[14] - 不享有对外担保审批权,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5][16] 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工作,可提议召开办公会议或代行职权[9]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制度制定、内控建设及参与重大决策[10] - 其他高管需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业务[11] 总经理办公会议机制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或按需召开[19] - 议题由高管提出并经总经理审定,参会人员包括高管及指定列席人员[21][22] - 决议遵循总经理负责制原则,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25]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含经营计划实施、重大合同及资金运用情况[26] - 发生重大经营变化、财务异常或争议事项时需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27] - 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需书面反馈,年底提交授权事项办理报告[28]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后生效,术语定义与《公司章程》一致[29][31]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0] - 董事会拥有规则的最终解释和修订权[32]
欧科亿: 总经理工作规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