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对本制度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 批准。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并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如果有董事与该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