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号为(2025)浙0102民初20478号 [1] - 原告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包括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园美谷、奥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诉讼请求内容 - 原告要求被告一支付未付租金44,188,335.10元(已扣除360万元风险金)及逾期违约金654,700.79元(暂计至2025年6月10日) [2] - 原告要求被告一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0元及财产保全保险费 [2] - 原告要求对租赁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在债权全部受偿前保留租赁物所有权 [2] - 原告要求对被告二提供的应收账款在最高额2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 - 原告要求对被告四名下两处抵押不动产在最高额2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 - 原告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 原告要求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公告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2] 公司披露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未如期偿还 [3] - 截至公告日,除本次及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 对公司财务影响 -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3] 公司股票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已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股票实施相关警示 [3]
*ST美谷: 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