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强化股东回报意识并保障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 规划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制定规划考虑因素 -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评估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实际条件 [1] 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结合股票分配,且分配总额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1] -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 具体分红实施条件 现金分红条件 - 需满足母公司报表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不影响后续持续经营 [2] - 重大投资计划(未来12个月内支出超净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分红 [2] - 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含股份回购资金) [3] 股票股利条件 - 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且有利于股东整体利益 [3]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发展阶段成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3] - 发展阶段成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 [3] - 发展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 [3] 分红时间安排 -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后进行1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4] 决策程序与机制 - 分红预案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情况 [4] - 股东会审议前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答复其关切 [4] - 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 [4] 政策调整机制 - 因不可抗力或重大经营变化需调整政策时,董事会需提出方案并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通过 [5] - 调整后的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 [5] 其他执行条款 - 规划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程序相同 [5]
威力传动: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