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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铺子: 良品铺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权转让核心内容 - 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拟向长江国贸协议转让合计84,21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21%),其中宁波汉意转让72,239,880股(18.01%),良品投资转让11,970,120股(2.99%),转让价格为12.42元/股,总价款10.46亿元[1][3][6] - 交易完成后,宁波汉意及良品投资持股比例从38.22%降至17.22%,长江国贸持股比例从0%升至21%,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市国资委[3][6][7] 交易背景与目的 - 引入长江国贸可发挥其在供应链服务、国际贸易、物流等领域的资源优势,推动公司构建"一品一链一园"全链条产业生态,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3] - 长江国贸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属100%国资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9][17] 交易实施条件 - 需满足多项审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上交所合规确认、中国结算股份过户登记[2][7][31] -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原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7][36] 公司治理安排 - 董事会改选后由7名非独董和4名独董组成,长江国贸提名4名非独董及3名独董,原股东提名1名非独董和1名独董[16] - 保持管理层稳定,总经理由原股东推荐,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长江国贸推荐[16] 资金支付与交割 - 分四期支付:首期1亿元为意向金,二期4亿元用于解除股份质押,三期4.96亿元在过户后支付,四期5000万元在完成董事会改选后支付[10][11][12][13] - 设立共管账户监管资金使用,确保专用于解除质押[10][11] 过渡期约束条款 - 原股东承诺不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资产处置、新增关联交易、股份质押等[14][15][24] - 原股东合伙人杨红春承诺交割后3年内不减持股份,除非公司市值连续30日超100亿元[26] 违约责任 - 若因原股东原因导致交易失败,需返还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按LPR利率支付违约金[28][33] - 若原股东损害控制权稳定性,需支付交易总价款10%的违约金[30] 交易影响 - 控制权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计划保持不变,国资背景有望增强资源整合能力[35] - 长江国贸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向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除外)[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