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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财务造假面临追究刑责!金通灵及相关6人被检察机关公诉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 被认定财务造假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需追究刑事责任 [1] - 公司及相关6名人员被指控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2] - 公司连续6年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其中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2] - 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自愿认罪认罚 部分人员主动投案 [3] - 检察机关考虑自首情节 可能从轻处罚 [4] 财务造假细节 - 造假行为持续2017-2022年共6年 [5][6]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5.01亿元 虚增利润1.46亿元 [6]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5.5亿元 虚增利润1.48亿元 [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893.07万元 虚增利润7398.71万元 [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530.85万元 虚增利润4332.73万元 [6] - 2019年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 虚减利润3852.77万元 [6] - 2020年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 虚增利润5730.08万元 [6] 造假手段 - 通过子公司上海运能和江苏运能实施主要造假行为 [6] - 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 发货单等调节项目完工进度 [6] - 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 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 [7] - 涉及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造假 [6] 监管处罚 - 江苏证监局2023年1月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 [7] - 对相关个人处以60-200万元不等罚款 [7]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