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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INNOVER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邮政编码310052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6][7][8] - 公司由原杭州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于2015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科技标志企业兴衰,质量决定企业存亡",以"用户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为信念,持续创造客户价值 [13]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研发等一般项目,以及特种设备制造等许可项目 [14] 公司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500万股,面值1元,现有已发行股份1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9][20] - 主要发起人石政民持股4,894万股(65.25%),石义民持股2,250万股(30%),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1%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选举、利润分配等职权 [4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 [122][12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117] 重要治理规则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 重大资产交易涉及总资产50%以上或净利润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49] - 风险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或累计达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