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星环信息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称"董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程序,涵盖A股和H股市场[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13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董高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2] - 明确禁止董高开展公司股票相关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2] 股份持有与转让限制 - 董高在九类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包括: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调查期等[3] - 七类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期等[4] - 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离职半年内禁止转让[4]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25%(司法强制等特殊情况除外)[5] -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5] - 禁止6个月内反向交易(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份变动计算规则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基数,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6]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 当年未转让股份自动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信息披露与申报流程 - 董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获风险核查反馈[7]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内容包含数量、价格区间等8项要素[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8] - 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处置细节[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仍需遵守每年25%的转让限制[9] - 持股变动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4项信息[9] 特殊交易审批机制 - 董事买卖股份需提前获董事长书面确认(董事长本人交易需董事会通知)[10] - 审批请求需5交易日内回复,批准后5交易日内有效[11] 合规监管与责任 - 董高需确保配偶、父母等关联方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12] - 违规行为将面临公司处分及监管机构处罚,造成损失需追责[12] 制度生效与衔接 - 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A股管理制度同步废止[14] - 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为准[14]
星环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