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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4亿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1.472亿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6.928亿元 [1] - 募集资金净额为16.7178亿元(已扣除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110.02万元) [1] - 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 -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上海分公司和公司本部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2] - 公司、子公司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及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 - 专户信息:中信银行上海周浦支行(账号8110201013801918303),截至2025年5月31日余额为0元,专项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限用于指定募投项目,禁止挪用 [4]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向保荐机构报备 [5]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拒绝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6] - 协议自四方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