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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投资,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1][2] -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2] - 投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高安全性的投资产品 [2] 现金管理目的 -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 -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 [2] -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4] 实施方式 -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理财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2] -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 -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4] 审批程序 -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1][4] - 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程序合法合规 [4] - 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