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融资业务 -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业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贸易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2] - 授信业务额度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00万元 [2] 关联交易审议 - 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 关联董事于志伟、王笛、姜骞、李雪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 -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 董事会决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