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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公司股份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科创板相关规则等7项法律法规 [1] 股份持有与交易限制 - 董事及高管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名下账户、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股份(融资融券除外) [2] - 禁止交易情形包含9类场景: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等 [2][3] - 年度报告前15日、季度报告前5日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 [3][4] - 短线交易限制:买入后6个月内禁止卖出或反向操作 [4] 股份转让规则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司法强制等情形除外) [5] - 计算基数以上年末持股为基准,新增无限售股份计入当年基数 [5] -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5]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均需遵守25%年度转让比例限制 [6] 股份变动申报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并办理个人信息申报 [7] - 交易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情况 [7] - 新任/离任董事及高管需在2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8] 股份减持信息披露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含数量、价格区间等要素 [9] - 减持期间遇高送转等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关联性 [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11] 违规处罚措施 - 短线交易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计算方法 [12] - 违规减持将面临责令购回、监管谈话等处罚 [13] - 情节严重者可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4] 制度执行与附件 - 持股变动需填报申报表,含变动方向、价格等12项要素 [15][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