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3.325亿元[1] - 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2] -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2022年9月因股权激励从13.93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2023年6月因权益分派调整为9.82元/股;2024年2月因股权激励进一步调整为9.79元/股[2][3]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3] - 2025年6月28日至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即12.727元/股)的条件,触发赎回条款[5] 不提前赎回决策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决定不行使赎回权,且未来三个月内(至2025年10月18日)均不行使该权利[5] - 决策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当前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5]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未交易"京源转债",且未收到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6] - 若相关主体拟减持,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赎回决策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6][7]
京源环保: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