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全票通过三项议案,包括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建设 [1][2][3] -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5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2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1]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研发、办公及其他配套 [1] -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8亿元,其中新增投资不超过25,252.44万元,此前已审议通过募投项目投资54,747.56万元 [1] - 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建设投入,包括土地使用权购买、方案设计、预算造价、地块勘探、前期建筑工程费等 [3]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将"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购置费15,000.00万元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 [2] - 将"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租赁费687.61万元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 [2] - 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