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概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3,791,385.19元 [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7,282.37万元)、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7,465.19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16,000万元),合计70,747.56万元 [3]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3]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 - 原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购置6,000平方米写字楼用于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含场地购置费15,000万元),在宝安区租赁10,914.49平方米厂房用于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含建设期租赁费687.61万元) [3] - 变更为在光明区购置土地自建9.5万平方米的"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将两个原募投项目整合为该项目的一部分 [4][5] - 调整后总部项目场地购置费15,000万元转为自建建筑工程费,充电模块项目租赁费687.61万元转为自建建筑工程费,其他投资概算不变 [5] 变更原因与影响 - 变更原因:购地自建比原购置/租赁方案更优,可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管理效率、增强人才吸引力,符合战略发展需求 [5] - 影响: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目的,但能提升研发水平、生产能力及市场响应效率 [6]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7][8] - 保荐机构认为变更事项程序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