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林海: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季润芝)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季润芝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 - 满足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及教育部关于兼职、任职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如适用) [1]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2]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任职关系 [2][3] 不良记录排查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 -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兼职与任期限制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3] - 在无锡德林海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诚信与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4] - 提名声明真实完整且符合上海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