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12个月内连续交易累计计算的规定 [1] 历史交易情况 -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以35,219.64万元购买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该历史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 交易合规性说明 - 历史交易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 [2] - 历史交易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2] -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