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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交易性质分析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预计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认定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1] - 交易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 关联交易认定 - 交易对手方海南定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定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宁波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控制的企业 [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控制权变动情况 - 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陶春风 [2] - 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定义的重组上市 [2] 交易进展说明 - 截至说明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 [1] -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