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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召集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载明会议届次、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覆盖9:15至15:00 [4]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合计152人,代表股份27,184,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37% [5]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股东资格经深交所系统认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 - 关联股东郭玉杰、廖兴群、周方、陈萍在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中回避表决 [5] 议案表决结果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99.8177%同意票(27,104,230股),反对票44,500股(0.1639%),弃权5,000股(0.0184%) [5]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获99.8210%同意票(27,105,130股),反对票44,100股(0.1623%),弃权4,500股(0.0166%) [5]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议案获99.8195%同意票(27,104,730股),反对票44,500股(0.1639%),弃权4,500股(0.0166%) [5] 公司章程与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案获99.8062%同意票(27,132,030股),反对票47,000股(0.1729%),弃权5,000股(0.0184%) [6][7] -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共11项子议案,同意票比例均超99.8%,最高反对票47,300股(0.1740%),最高弃权票12,200股(0.0449%) [7] 法律程序有效性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8] - 计票过程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共同监督,网络投票结果经深交所系统认证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