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获批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1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72.33%股权 [1]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7月18日批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申请 [1] - 交易涉及向15家机构发行股份,其中向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发行454,009,900股,向深圳市远致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181,603,960股 [1] 交易具体发行股份安排 - 向厦门辰途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发行139,229,702股,向厦门辰途华明创业投资基金发行136,202,970股 [1] - 向珠海横琴强科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发行60,534,653股,向张家港毅博企业管理中心发行60,534,653股 [1] - 向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发行60,534,653股,向井冈山复朴新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发行30,267,326股 [1] 后续执行要求 - 公司需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请文件执行本次交易 [2] - 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发行股份手续 [2] - 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