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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