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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