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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核心观点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对鼎龙股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6][11] 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 - 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议案 [7] -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权价格调整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9] 调整的具体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944,543,607股 [9]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派息后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19.03元/股,V=0.10元/股),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8.93元/股 [9][11] 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