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召开通知 [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股东代理人)共3名 代表股份518,394,62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410% [4]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共211名 代表股份106,959,39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631% [4] - 出席及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5]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5] - 第1、3、4、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 第1、3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6] -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