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连重工: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股东会通知,通知时间距会议召开超过15天,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股东会通知明确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网络投票流程等关键信息,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大连国际会议厅如期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同步进行 [3]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出席股东会总人数1,13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38,422,884股,占公司总股本58.94% [4] - 现场参会股东1人,代表股份1,070,526,955股,占比55.4284%;网络投票股东1,136人,代表股份67,895,929股 [4] - 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律师,股东及代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四项关联交易议案均未通过,反对票比例达69.29%-69.31%,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回避表决 [6][7][8] - 非关联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95.3771%同意票通过,反对票仅占4.5756% [8] - 所有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董事及律师监督 [5][8]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 [9] -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