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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并更新了相关法律依据 [1] - 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从董事长担任变更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明确了辞任程序 [2] - 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3] -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修订后删除了对监事的约束,仅保留对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 [4]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扩展为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12,604.8万股普通股不变 [6] - 新增条款禁止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累计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7] - 股份发行方式从"公开发行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修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8] - 股份回购后注销或转让时限从"10日内"和"6个月内"修改为"十日内"和"六个月内" [9]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中删除了监事相关内容,仅保留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权从查阅扩展为查阅和复制,并增加了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内容 [11] - 股东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增加了程序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的例外条款 [12]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13] - 股东诉讼权条款中将监事会替换为审计委员会 [14] - 新增第二节专门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九项具体要求 [15] 股东会规则 - 股东会职权从21项精简为13项,删除了对监事会报告的审议等内容 [16]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从净资产10%修改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17] - 股东会通知时间从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0日前统一修改为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0日前 [18]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以上股份降低为1%以上股份 [19]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从12项精简为6项,删除了分拆上市、证券发行等内容 [20] 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取代了监事会的部分职能,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21] - 股东会主持规则中删除了监事会主席主持的相关内容,改为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22] - 会议记录要求中删除了对监事签名的要求,仅保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23]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从"2/3以上"修改为"三分之二以上" [24] - 新增条款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担任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董事义务规定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