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上市流通,涉及37,9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1][12] - 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4] - 激励对象名单经过内部公示且无异议,公司披露了自查报告确保无内幕交易 [2][4] 历次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7月13日)解锁52,600,00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条件回购注销2,670,000股 [7]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7月15日)解锁38,859,75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死亡回购注销900,000股 [7][8]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519名激励对象,原计划解锁38,920,000股,因10人离职回购注销621,000股,实际解锁37,980,750股 [7][9][1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分析 - 限售期已届满: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1年7月2日,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7月1日到期 [9] - 公司层面业绩达标: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11.71%(目标≥11.7%)、EVA增长率87.86%(目标≥35%)、实业板块利润总额增长率107.46%(目标≥50%)、资产负债率69.10%(目标≤70%) [10][11] - 个人考核结果:519名激励对象中514人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解除限售系数为1;5人因离职/岗位调动不符合条件 [11][12]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7月24日,解锁股票数量37,980,750股 [1][12] - 股本结构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7,980,75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总股本保持不变 [12] - 高管持股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解锁股票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转让规定 [12] 法律意见及程序合规性 -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解除限售程序合规,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12] - 公司已披露各阶段相关公告,包括监事会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回购注销决议等 [4][5][6][12]
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