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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1] - 分配以总股本8,232,101,39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9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8,163,612.72元(含税) [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自行发放对象(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 [3]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3]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5337元 [7] - 沪股通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5337元,符合税收协定条件的可申请退税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发0.0593元 [8] 相关日期及咨询方式 - 分配方案实施年度为2024年年度 [3] - 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5699287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