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 深圳燃气关于“燃23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期限6年(2023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1] - 票面利率第一年未披露具体数值,但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1][2]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燃23转债",代码"113067"[1] 本次付息安排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28日[1][3]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3] - 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2] 付息执行细节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若未按时划款将转为自行办理[4] - 兑息资金将在付息日前2个交易日划至指定账户,通过结算系统分配至兑付机构[4] 税务处理方案 - 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利息税,每张税前0.40元,税后0.32元[4] - 居民企业自行纳税,每张实际派发0.40元(含税)[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享受免税政策,每张派发0.40元(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