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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4,444.4445万股A股新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为228,806,523.25元人民币 分配至五个项目:精品出版项目(24,796,047.59元) 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49,749,096.61元) 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40,107,890.41元) 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47,777,463.15元) 出版大厦项目(66,376,025.49元) [2] 增资安排与实施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10.7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增资 后者再向连锁公司增资同等金额以具体实施新华书城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2] 增资标的财务概况 - 新华书店集团截至最近审计期末总资产3,602,021,168.91元 净资产2,216,624,432.69元 [4] - 连锁公司截至最近审计期末总资产258,727,822.79元 净资产43,542,507.70元 营业收入105,614,943.92元 净利润4,201,671.86元 [7] 增资目的与合规性 - 增资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需求 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未改变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增资后持股比例保持100% [7] -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连锁公司将开立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严格遵循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管理制度 [8]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增资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 [8] - 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增资符合发展战略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审议程序合规 [8][9] -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对增资事项无异议 认为已履行必要程序且符合监管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