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 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