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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通过的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一致。 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