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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明确信息申报 买卖限制 股份锁定及法律责任等要求 以规范相关人员股份管理行为 [1][2][3] 信息申报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并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点(如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本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2] - 公司需按登记结算公司要求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信息并及时反馈 [3] -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向监管机构申报数据的真实 准确 及时和完整 [3] 买卖本公司股票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3]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包括拟减持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等内容 [4] - 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由公司公告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4]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 来源 方式等 [4]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 包括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离职后6个月内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公告前5日内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等 [5]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规定的 公司董事会需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违规情况 补救措施 收益计算方法等 [6][10] 限制买卖本公司股票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持有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8] - 登记结算公司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一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并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解锁 [8] - 因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股权激励等新增股份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9] - 对转让附加价格 业绩考核等限制性条件的 需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9] 股份锁定及解锁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公司需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 [9] - 自申报离任信息起两个交易日内 离任人员所持股份全部锁定 离任后六个月内增持股份也将锁定 [11]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 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5% [12] - 锁定期间所持股份的收益权 表决权 优先配售权等权益不受影响 [12] 其他规定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登记结算公司可根据监管要求锁定其名下股份 [12]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需履行相关报告和披露义务 [12]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 [12] - 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聘任的 公司需披露聘任理由及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3] 法律责任及附则 -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 证券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处罚 [13]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