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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2] -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5544.9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已于2022年1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2] -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已同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2]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 -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3]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3] 超额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1月20日至3月12日期间存在超授权限额1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3] - 2025年3月19日至4月11日及4月16日至4月29日期间再次出现超额100万元的情况[3] - 超额使用系因相关人员对滚动使用额度理解存在偏差[3] 追认审议程序 - 2025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追认议案[5] - 监事会认为超额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5] - 追认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资金使用影响 - 超额部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 - 未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4] - 公司承诺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5]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5] - 公司已及时纠正超额使用行为,追认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5] - 保荐机构对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