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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2025年7月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2]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14:30在北京金澳国际大厦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3] - 因董事长潘青缺席,经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张中炜主持会议并完成全部议程[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1,673,006股(占公司总股本39.1141%),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508,786,406股(38.1479%),网络投票367人代表12,886,600股(0.9662%)[3][4]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368人代表36,248,556股(2.7179%),公司部分董事、董秘及律师列席会议[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提供担保的议案》获518,926,506股同意(99.4735%),议案通过[5]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提供担保的议案》获518,801,906股同意(99.4498%),议案通过[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5] - 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数据由深交所信息公司提供[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