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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1] - 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查其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5年1月3日至7月4日)的股票交易情况 [2]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范围包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书面查询证明 [2] 核查对象股票交易情况 - 自查期间,激励对象李夏云(董事、副总经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林敏(董事长)于2025年1月22日减持公司股份 [2] - 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经核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2] 自查结论 - 公司在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严格限定参与人员范围,落实保密措施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3] - 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信息的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