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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 卧龙电驱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 [1] - 本次发行方案已获监事会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 发行结构包含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并可能行使超额配售权 [4][5] 发行方案细节 - 股票类型:境外上市股份(H股),以普通股形式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 - 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可额外发行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股份 [5] - 定价机制:结合国际资本市场情况、行业估值及市场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5] - 发售范围: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机构投资者(国际配售),包括美国144A规则或S条例下的合格投资者 [3][4]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扩大智能化产能、提升全球研发实力、发展销售网络及补充营运资金 [8] - 董事会获授权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资金投向,最终用途以招股说明书披露为准 [9] 时间安排与决议有效期 - 发行窗口由董事会根据监管审批及市场状况决定 [3]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若获批可延长至发行完成日 [9] 其他关键事项 - 利润分配: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0] - 保险安排:拟投保董事高管责任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险,董事会获授权处理投保细节 [11] - 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上市审计 [11][12]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发行后公司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沪港两地上市 [8] - 国际配售分配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 [7] -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可能采用抽签机制,并设回拨机制调整比例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