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间隔15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同步进行,投票时段为当日9:15-9:25[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披露具体数值[3] - 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系统提供机构验证[3]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资格均合法有效[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情形[3] - 全部议案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同意率均超99.9%,最高达99.9343%[4][5][6][7][8][9][10][11][12][13]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率最低为68.9%,弃权率最高为0.4990%[4][5][6][7][8][9][10][11][12][13] - 具体议案涉及未披露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主体承诺措施等事项[11][12] 法律程序有效性 - 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计票监票流程规范[13] - 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13]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