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全面的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旨在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 保障投资者利益 [1] 突发事件范围 - 突发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且区别于日常经营的 可能对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 声誉及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偶发性事件 [1] -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治理类 经营类 政策环境类及信息类事件 [1] 处理基本原则 -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合法 合规 诚实 信用原则 [3] - 强调及时 积极的响应态度 [3] - 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的管理方式 [3] - 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3] 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 应急小组下设五个系统:决策系统(董事长负责) 执行系统(董事会秘书负责) 咨询系统(公关和法律顾问) 运营系统(证券事务部等) 信息调查整理系统(信息搜集人员) [2] - 各系统需各负其责且相互配合沟通 [2] 预警预防机制 - 公司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基于监测结果进行事件确认 [4]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作为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定期检查并汇报情况 [4] - 建立信息搜集 识别 整理系统 重点关注国家政策 行业动态 竞争企业 竞争产品及资本市场变化 [4] - 预警信息需及时 客观 真实报送 严禁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 [4] -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类别 起始时间 可能影响范围 预警事项及应对措施 [5] - 信息传递由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经分析后可能事件须立即向总经理 董事长报告 [5] - 董事会秘书确定需披露的预警信息后 按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 [5] 突发事件处理 - 发生事件时应急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 - 应急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及时召开会议 启动专项预案并调整相关部门加入工作 [5] - 治理类事件处置包括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 了解进展 做好案件查处 接听公告电话并整理日志 [5] - 经营类事件处置包括寻找切实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 重组等 [5] - 环境类事件处置包括了解环境详情及影响程度 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派出领导亲赴现场处理并上报情况 [5] - 公司可邀请公正 权威 专业机构协助解决事件以确保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5] 事后处理与恢复 - 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尽快消除影响 解除应急状态 恢复正常工作 [6] - 对事件起因 性质 影响 责任 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 修订完善本制度 [6] - 拟定善后处理意见包括损失情况及恢复经营建议 需时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执行 [6] 信息管理与报告 - 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需恪守保密原则 不得随意泄露情况 [7] - 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通过电话向湖南证监局 深交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已采取措施及联系人信息 不得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 [7] - 应急处置过程中需及时续报情况 涉外或敏感事件根据要求随时上报 [7] 保障措施 - 公司各部门 子公司及分支机构需做好人力 物力 财力保障以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7] - 通信保障要求处置期间值班电话及工作小组成员手机保持畅通 [7] - 队伍保障授权应急小组召集处置人员 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7] - 物资保障包括准备相关设施 设备 资金及交通工具 [8] - 培训保障包括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及预防常识 增强应急意识 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人员进行预案和知识专业培训 [8] 处理评价 - 处理评价是突发事件管理的最后环节 包括调查危机发生原因(内部管理或外部因素) 总结处理措施得失 客观评价各项工作 整改薄弱环节弥补漏洞 [8] 奖惩机制 - 对应急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8] - 对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重要情况或其他失职 渎职行为的责任人员给予批评 警告直至除名处分 并可要求赔偿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9]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国家新法规或修改后章程冲突时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 [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9]
水羊股份: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