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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核心观点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完善治理结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战略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1] 人员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并按规则补足 [1]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建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 其他重大事项 并检查实施情况 [2]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决策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 由总经理任组长 负责日常工作 [2] - 程序包括上报项目意向及资料 投资评审小组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 洽谈协议合同及可行性报告 评审后提交正式提案 [2]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3] 议事规则 - 会议不定期召开 由召集人提议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2日提供资料 紧急时可口头通知 [3][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4] - 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4]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不少于10年 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4][5] - 委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