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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1] - 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渠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网站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记录 [1] 激励对象核查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聘任文件及任职文件 [2] - 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或隐瞒信息的情况 [2] -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2] - 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要求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