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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规范董事选举流程 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行使投票权 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场景[2][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拟选董事人数[2][3] -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关联关系等 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3][4][5]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提名委员会审查 交易所对资格有异议时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3][5] 董事选举及投票机制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 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票数[5][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投票权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6] - 股东投票需明确分配票数至候选人 超投或分配错误将导致选票作废[6][7]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的50% 若未达法定人数需进行补选[8] - 差额选举中出现票数并列且超限时 相关候选人均不当选 缺额按补选规则处理[8][9] 附则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 经股东会审议生效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