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肉业: 光明肉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修订内容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和提升决策水平 [1]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权利新增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 [9] - 股东义务条款增加不得抽回股本的规定,并细化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 [13][1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更加严格,新增8项具体禁止性规定 [15] 董事会架构与职权变化 - 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 [34] - 董事会职权范围扩大,新增决定对外捐赠事项,明确2亿元以内的投资决策权限 [36][37]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调整,300万至2亿元由董事会审议,超过2亿元需提交股东会 [37] 独立董事制度完善 - 独立董事需符合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40][41] - 明确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41][42]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42] 会议与表决机制优化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披露网络投票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 [19] - 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紧急情况下可通过书面决议 [39]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扩大,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必须采用该方式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