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5)第 SHE2023054-7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票的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5)第 SHE2023054-7 号 致: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起 上报或公告。本所同意公司在其实施本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 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 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