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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观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2] - 定义内部控制评价为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对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报告的过程 [3] 评价原则与组织架构 - 遵循六大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 [4] -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内审部牵头执行,各部门协同配合 [6] - 评价类型分为年度定期评价(结合财报周期)与日常不定期评价 [7] 评价内容与方法 - 围绕五大要素展开: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 [8] - 具体评估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环境要素及风险识别机制 [9][10] - 采用访谈、问卷、穿行测试、抽样等现场测试方法,辅以工作底稿记录 [15][14] 缺陷分类与整改机制 - 缺陷按成因分为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按影响分为重大/重要/一般三级 [17] - 定量标准明确:重大缺陷对应营收错报≥1%、利润错报≥10%、资产错报≥1% [8] - 重大缺陷需董事会审议并限期整改,内审部跟踪整改进度并向管理层汇报 [19][20]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需包含董事会声明、评价范围、缺陷认定及有效性结论等八项内容 [22] - 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报告需在4个月内完成披露并经董事会批准 [24][23] - 制度动态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求,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