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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出席)[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芦嵩林主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募集资金使用决议 - 审议通过将"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该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认为该决策符合监管规则且未损害股东利益[2]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决议 - 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认为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并吸引人才[3] - 批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认为其能有效平衡激励与约束作用,建立股东与核心人才的利益共享机制[4] - 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排除独立董事、大股东及亲属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4] 表决结果与后续程序 - 所有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4] - 具体公告文件均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