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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确保定价公允 审议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 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 关联人认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 [4] - 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由前述主体控制的除公司及子公司外的法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前述人士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6]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为关联人 [7] - 证监会 上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主体也可能构成关联人 [3] 关联交易认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等19类事项 [9] - 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不构成关联关系 除非其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总经理或半数以上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8] 决策程序及披露标准 - 关联交易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 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13] - 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 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需累计计算 [17][8] - 涉及未来支付或收取或有对价的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18] 回避表决机制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6]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 在交易对方任职人员 拥有交易对方控制权人员等六类情形 [15]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 拥有交易对方控制权人员 被交易对方控制人员等八类情形 [16] 审计评估要求 - 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中 标的为股权的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 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6个月 [20] - 标的为股权以外资产的需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年 [20] - 日常关联交易 各方按现金出资比例确定权益 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9] 信息披露豁免 - 参与公开招标拍卖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 国家规定定价 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LPR 向董事高管提供产品服务等情形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21] - 一方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 一方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 依据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薪酬等情形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义务 [22]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需区分交易对方和类型进行预计 关联人数量众多时可简化披露 [23]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时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 [2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需根据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 协议无具体金额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 - 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25]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需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 [25]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且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的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 [27]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需在公告中明确解决方案 [28]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29]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涉及放弃权利的需适用相关规定 [30]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可对投资范围额度期限进行合理预计 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2]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除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条件资助的情形 [3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4]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 关联方与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 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等原则执行 [37] - 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 再销售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交易净利润法 利润分割法 [38]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的需披露价格确定原则方法及公允性说明 [39] - 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需对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发表意见 [40] 组织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关联人名录维护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组织 信息披露及豁免申请等工作 [41] - 财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及汇总统计分析 [42] - 内审小组负责协助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 [43] - 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关联交易识别申报和日常管理 其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4] - 董事 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及变化 [46] 监督问责机制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合规性 [47]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关联交易 发现资金资产被占用转移等异常情况需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48] - 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确造成违规的 公司可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 [49] - 董事高管违反规定协助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 董事会可给予处分并提出赔偿要求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