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涉及31.6890万股 [1][2] -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8名激励对象离职及5名在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全额解除限售标准 [1] - 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 [2] 回购注销详情 - 离职激励对象8人 均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1] - 在职激励对象中3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为优秀(B)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90% [1] - 在职激励对象中2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为称职(C)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80% [1] - 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6890万股 [1][2] 实施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遵循《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具体规定 [1][2] - 回购对象准确 数量与价格无误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