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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7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3] - 2025年7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上交所网站发布召开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达15日[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冯晟宇主持[3]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9:15-11:30时段进行[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572,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未披露[4] - 现场出席股东5名,持股150,928,455股,占比58.5663%[4] - 网络投票股东139人,代表股份1,644,178股[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6] - 所有议案均以超2/3表决权通过,最高同意比例99.3463%(151,575,394股),最低反对比例0.6445%(983,411股)[6][7] -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0215%(32,628股)[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9]